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5-03-13 11:41

为扎实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技能照亮前程特色培训行动,服务产业人才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决定征集调整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所有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条件的机构开放,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已经纳入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的定点机构也需重新申报。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条件(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成立机构的审批文件等)。

(二)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相应的理论和实操教学场地、师资(原则上应当具有所培训职业<工种>等级以上的技能等级水平或专业技术等级水平)、设施设备等条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符合《河北省人社厅关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冀人社规〔2021〕6号)的相关要求。

(三)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培训方式和形式能够满足不同培训对象需求,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材开展培训,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科学合理。

(四)具有健全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学员考核评价(鉴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卫生防疫、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收费、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其他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投诉记录和被处罚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消防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疫情防护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六)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或就业渠道。

三、重点征集范围

(一)围绕康养产业需求,重点征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育婴保育、健康照护等涉及的职业(工种)。

(二)围绕冰雪产业需求,重点征集体育运动、造雪制冰、装备制造、器具维修、安全救护、综合服务等涉及的职业(工种)。

(三)围绕主导产业需求,聚焦技能强企,重点征集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信息、5G,风力(太阳能)发电、氢能源,现代制造,体育文化旅游,绿色农牧等涉及的职业(工种)。

(四)围绕劳务品牌建设需求,重点征集动漫制作、司炉操作、口菜制作、电商、快递、安保、剪纸、毛皮等涉及的职业(工种)。

(五)其他适应本地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工种)。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级人社部门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征集调整定点机构。

(二)逐级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定点机构的各类学校、企业等,需向属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属地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级人社部门推荐申报。

(三)认定。市级人社部门通过“事前查阅资料,事中现场核查,事后集体评议”的专家评审方式统一组织认定定点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的,按照招投标的程序实施)。由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无需履行招投标和专家评审程序,可直接认定。

(四)公示。通过认定的定点机构在市级人社部门公示不少于7天且无异议的,批准定点机构资质。

(五)开展培训。定点机构可以自认定批准年度起,按照市县总体培训计划,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六)有效期。定点机构的资质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申报、认定。

五、申报认定材料

(一)张家口市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

(二)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或办学批文。

(三)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需提供证明产权的相关资料,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

(四)按照经批准许可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分别提供师资、设备设施、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等(提供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培训机构的各类规章制度和人员分工情况。

(六)材料真实性申明或承诺函。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六、认定优先原则

(一)公办培训机构择优优先认定。按照公开的认定条件标准,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等积极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二)具备新职业(工种)或高等级职业(工种)培训条件的择优优先认定。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设立的新职业(工种)或者具备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工种)培训的可以择优优先认定。

(三)具备适应我市主导产业培训条件的择优优先认定。与乡村振兴、“六大产业”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职业(工种)结合紧密且能够当年开展培训的可以择优优先认定。

(四)定点机构资质和培训职业(工种)双认定。定点机构资质和其培训职业(工种)的相关资质同时进行认定。

七、申报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于3月12日前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属地人社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初审后,于3月14日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材料)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1.张家口市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2.doc

      3.张家口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附件3张家口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xls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